|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事程序 |
|
| 2006-08-20 16:09 文章来源:正定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一、人事科
(一)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工资套改审批程序
⒈单位填写调整工资审批表,并出具定岗证明;
⒉主管部门审核把关;
⒊按管理权限组织、人事部门审查有关情况(工作年限、职务、学历等);
⒋审查审核无误后,依据政策套改审批。
(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审批程序
⒈到达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由本人所在单位与本人谈话并填写《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
⒉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后报人事科。
⒊查阅本人档案,认真核实其出生年月、工作年限等有关离退休条件。
⒋在审查无误后经研究按政策规定予以审批。
(三)病退、退职人员医务鉴定审批程序
⒈本人申请;
⒉所在单位和部门根据其病情和有关政策审核同意后到人事科领取医务鉴定《诊断通知书》;
⒊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工)伤残、因病(非因工)完全丧失工作能力退休、退职鉴定审批表》一式五份;
⒋持《诊断通知书》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及有关病历材料;
⒌召开县医务鉴定委员会议进行医务鉴定,对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报市人事局审批。
(四)职称评审办理程序
1、本人写出申请;
2、单位审核同意;
3、整理参评材料。主要包括: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学历、现有职称、论文、论著及成果(申报高、中级职称还应有全国职称考试外语及计算机合格证);
4、单位组织参评人员答辩并排出名次;
5、填写评审表或初聘表;
6、评委评审、人事审核批准;
7、公布评审结果;
8、分发资格证书、聘书;
9、单位领导聘任。
(五)职称考试办理程序
1、本人书面申请;
2、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3、填写报名登记表;
4、职改办审核后上报市考试中心;
5、发准考证、考试;
6、公布考试结果;
7、发证。
二、劳动保障科
(一)办理工人调动手续
1、 企业之间调动,新、老单位及主管局签章后到本局办理调动手续。
2、 由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县领导签批,本局领导签字后办理调动手续。
(二)企业职工离、退休、退职审批
对符合(离) 退休、退职条件的职工,由企业初审填表, 县社会保险所审核缴费工资及缴费年限后,报我局审批。 一般每月审批一次。其中,属于病退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按省、市劳动部门统一安排时间办理。
(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管理及审核
企业按法定程序签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后, 报本局审核。本局自接到《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书》后,十五日内审核完毕。 |